地税中其他收入工会经费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地税中其他收入工会经费的会计分录处理,主要包括计提和缴纳两个环节,具体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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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会经费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选择)
缴纳工会经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与计提时对应)
贷:银行存款
详细说明:
1. 计提基数和比例:企业通常以职工工资总额为计提基数,计提比例通常为工资总额的2%。
2. 会计处理:在计提时,根据职工所属部门确定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缴纳时,则借记这些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3. 缴纳方式和时间:企业通常按照当地工会组织的要求,以月、季或年为周期缴纳工会经费,缴纳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等。
如果企业收到工会经费的返还,会计分录也会有所不同,主要取决于企业工会组织是否单独建立了工会经费核算账户。若单独建立,则返还的经费直接进入工会组织的账户,企业财务部门无需对此进行账务处理;若未单独建立,则返还的经费进入企业财务部门的账户,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处理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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