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中的进项税如何做分录?
融资租赁中的进项税分录主要包括初始入账、分期支付租金时的处理以及收到发票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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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始入账时的分录
在融资租赁开始日,承租方需要确认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及长期应付款。此时的会计分录可能包括: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首付款部分)
长期应付款(未来的租赁付款额)
若此时涉及进项税,且按照增值税制度尚未确认纳税义务,则可能将相关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进项税额”科目。
二、分期支付租金时的分录
在分期支付租金时,承租方需要确认应付的租金以及相应的进项税额。此时的会计分录通常为:
借:长期应付款(本期应支付的租金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期租金中包含的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三、收到发票时的处理
若承租方在支付租金后的一段时间内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需要在账务系统中进行相应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收到发票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新的会计分录,而是将发票信息与之前的支付记录进行匹配,并确认进项税额的抵扣。
在实际操作中,承租方可能会根据发票信息调整之前的暂估入账或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但具体的会计分录会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融资租赁中的进项税分录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会计科目,需要根据具体的融资租赁合同和企业的会计政策进行编制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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