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列支的问题
固定资产列支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价值标准以及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1.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 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
对于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并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大多数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两大准则中并未对固定资产的价值做出硬性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制定财务制度时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例如,大型企业可能将单价较高的资产(如10000元以上)计入固定资产,而低于此标准的则计入其他相关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有明确规定。如2021年财政部最新修订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的单位价值标准为1000元;而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为1500元。
3. 固定资产列支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无论是否收到发票,如果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会计核算应暂估入账,然后按会计准则规定分期折旧。如果存在税会差异,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管有无发票,都应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确认,然后分期折旧。
4. 固定资产列支的税法规定:
在税法方面,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资产通常可以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但具体的折旧方法和年限可能受到税法规定的限制。
5.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以前年度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盘盈的固定资产先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按照重置成本法计价入账。
固定资产列支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固定资产的定义、价值标准、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等。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合理确定固定资产列支的范围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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