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有哪些主要内容?
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特定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在特定日期(如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对于这些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若单位价值在一定限额内(如不超过1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限额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二是企业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选择权: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选择是否实行加速折旧政策,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三是新购进设备、器具的加速折旧政策:
在特定时间段内(如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若单位价值不超过一定限额(如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是其他相关加速折旧政策:
包括对所有行业中小微企业在特定时间段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的加速折旧规定,如单位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等方法。
对于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以及特定价值限额内的固定资产(如不超过5000元),也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五是特殊类型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如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
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和灵活性,以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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