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的结转分录怎么处理?
应交增值税的结转分录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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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转进项税额
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结转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 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差额无需特别处理,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表示有留抵的进项税。
若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则需将差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 缴纳增值税
月的 缴纳增值税上月款应交:未会计交的分录增值税为:借会计:分录增值税应交为税费借-:应交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当月缴纳当-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月末时,还需将“已交税金”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5.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可以选择在月末一次性做账,不通过“已交税金”核算,直接在“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当月预交的增值税款需要单独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再将预交的增值税款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增值税的结转分录处理涉及多个环节,包括结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缴纳增值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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