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成本已经结转的到票怎么处理?
跨年成本已经结转的到票,处理方式主要是先冲回原先的暂估成本,然后按发票实际金额重新入账。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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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冲回原先的暂估成本:
在跨年收到发票后,首先需要找到去年结转成本时对应的暂估入库分录。
使用红字冲销法,对原先的暂估入库分录进行冲回。具体操作是,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暂估),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XXX供应商(红字)。
2. 按发票实际金额重新入账:
在冲回暂估成本后,根据收到的发票实际金额,重新做一笔正式的会计分录。
具体操作是,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XXX供应商。
3. 税务处理:
如果跨年收到的发票所属费用为当年的成本费用,且未在当年取得有效凭证,那么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进行核算。
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发票等有效凭证的,可以依法进行税前扣除。如果未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有效凭证,则当年不得进行税前扣除,但在实际取得有效凭证后,可以依法进行追补扣除,追补期限最长为5年。
4. 注意事项:
在处理跨年成本已经结转的到票时,需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核对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和收到日期,以确保费用的正确归属期间。
如果发票涉及税金,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跨年成本已经结转的到票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和税务规则,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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