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初次取得固定资产时物的价值,其取得方式决定了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同影响。以下是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的详细回答: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主要依据其取得方式来确定:
1. 购置:
对于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
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 自行建造: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间接费用等。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还应当包括相关的借款费用,直至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所有支出都应计入成本。
3. 改建、扩建:
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其初始计量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来确定。
4. 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易: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其初始计量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来确定。
以非货币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通常根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交换交易中资产公允价值的较高者来确定。
5. 捐赠:
企业通过捐赠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价格。
6. 租赁:
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应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确定。对于经营租赁,通常不将租赁资产计入企业固定资产;而对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则通常根据租赁期间的租金支付金额以及购买选项的公允价值来确定。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取决于其取得方式,并需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准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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