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库怎么写分录?
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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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月暂估入库时的分录
当企业购买的材料或商品已经收到,但尚未收到对应的发票时,需要在月末根据送货单等单据进行暂估入库。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 次月月初冲减暂估的分录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应该在次月月初用红字冲回。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月发票仍未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暂估会增加工作量,因此一般会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次月月初的冲减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3. 收到发票后的分录
当企业收到发票后,需要根据发票上的金额进行正式的入库处理。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客户名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进行暂估。
以上即为暂估入库的详细会计分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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