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已审报退税怎么写会计分录?
进出口已审报退税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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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当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
2. 结转出口销售成本:
根据出口货物的成本,进行成本结转。
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贷:库存商品。
3. 处理不可退税部分:
对于出口货物中不可退税的部分,需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 计提出口退税款:
根据出口退税政策,计算并计提应退的税款。
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如果是消费税退税,则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出口退税)”。
5. 收到出口退税款:
当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款时,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6. 处理免抵税额(如适用):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如果存在免抵税额,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以上会计分录是基于一般情况和常见做法的总结,具体处理可能因企业类型、出口退税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仔细核对每一笔退税款的来源、去向,并遵循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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