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常用的四种折旧方法
会计常用的四种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以下是这四种方法的详细介绍:
1. 年限平均法
定义: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特点: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2. 工作量法
定义: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特点:不是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折旧额都是相等的,适用于工作量在不同年度差别较大的固定资产,如汽车等。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定义:是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
计算公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考虑净残值)×2/预计使用年限。
特点:在折旧年限内,计提的年折旧额先多后少,可以很好地反映资产价值减小的程度,但初期折旧金额过大,后期折旧金额相对较小。
注意: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4. 年数总和法
定义: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特点:折旧基数不变,而年折旧率递减。
说明:虽然在一些资料中未详细展开年数总和法的具体计算,但它是会计中常用的折旧方法之一,其原理在于给予早期使用的年份更高的折旧率,以反映资产在使用初期价值下降较快的特征。
这四种折旧方法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和折旧需求。在选择折旧方法时,企业应综合考虑经济特点、投资收益现金流量变化以及会计准则要求,以保证折旧计提的合理性。
财营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侵权必究!授权事宜、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