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判定标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判定标准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回收金额的差额。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就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下是详细的判定标准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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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固定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
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提高,影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实体损坏或闲置、终止使用、计划提前处置等。
2. 确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其原价减去已计提的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 评估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合理评估。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需考虑资产剩余使用寿命、预计现金流量以及适当的折现率等因素。
4. 计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额:
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额等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其可回收金额。
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也可能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如投入使用后表现出的价值明显低于原值(如严重腐蚀、烧毁等)、旧设备被新设备替代导致原值低于折旧额、政策因素引起的价值减少或折旧加快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判断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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