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时,会计分录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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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分录
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转出,并记录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下。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结转转出的进项税额
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中结转,并记录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这表示企业还有未交的增值税,需要在后续进行缴纳。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三、缴税时的会计分录
在实际缴纳税款时,将未交的增值税通过银行存款进行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进项税额转出的具体用途和原因,会计分录还可能涉及其他科目,如“在建工程”、“管理费用”(或“基本生产成本”、“应付职工薪酬”等),具体分录如下:
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在建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可能还需要调整原材料等科目的账面价值。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包括基本分录、结转转出的进项税额、缴税时的会计分录,以及根据进项税额转出的具体用途和原因可能涉及的其他科目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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