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公式:年折旧额 = (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 原价 × 年折旧率。
说明:该方法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的各个期间。年折旧率可以通过[(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来计算,月折旧率则是年折旧率除以12,月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原价乘以月折旧率。
2. 工作量法
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说明:该方法根据实际工作量来计算每期应计提的折旧额。某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等于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乘以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公式:年折旧额 = 期初固定资产净值 × 2 ÷ 预计使用年限。
说明:该方法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通常,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 年数总和法
公式:年折旧额 = (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计算: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00%。
说明:该方法通过将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余额,再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即年折旧率)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年数总和法是年限平均法的一种变形,但计算出的各年折旧额是不同的。
以上四种方法各有特点,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计算折旧时,还需要注意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等参数的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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