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后如何开具发票?
公司名称变更后,应尽快更新税务登记信息,并按照新的公司名称开具发票。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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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更新税务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变更后,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完成变更。
向税务机关缴销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或申请自印的发票。
2. 重新申请领购或自印发票:
完成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申请领购或自印发票,并确保新的发票上准确填写新的公司名称。
3. 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
随着公司名称的变更,原有的发票专用章可能不再适用,因此需要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
4. 处理已开具但未交付的发票:
如果在公司名称变更前已经开具了发票但尚未交付给购货方,建议与购货方协商,重新开具以新公司名称为抬头的发票,以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5. 保持合同与发票名称的一致性:
为了保持账务的清晰和合规性,建议确保合同上的公司名称与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保持一致。这有助于减少税务稽查时的风险,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6. 注意事项:
如果公司名称变更涉及地址变更,在变更期间最好不要开票,以免后续麻烦。地址变更后,需将原税务机关购买的剩余发票交回,并到新的地址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购。
公司更名并不影响其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已经付款但未开具发票的情况。对于公司更名前已经付款但未开具发票的,更名后仍可以开具发票,但需在发票上注明原公司名称和现公司名称,以及必要的说明。
遵循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公司名称变更后发票的开具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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