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提取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案例
已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案例问答如下:
案例背景:
甲公司拥有一项固定资产A设备,原值为160万元,预计残值为10万元,计划使用5年。该设备从第1年初开始计提折旧,采用年数总和法。在第2年末,A设备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后确定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65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60万元,预计还可继续使用3年,且残值重新估计为5万元。
问题一:如何计算第2年末的减值准备?
回答:
需要计算第2年末该设备的账面价值。前两年计提的折旧分别为50万元和4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因此第2年末的账面价值为160万元(原价)-50万元(第1年折旧)-40万元(第2年折旧)=70万元。然后,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的较高者),即65万元。由于账面价值70万元高于可收回金额65万元,因此应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
问题二: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折旧如何计算?
回答:
计提减值准备后,需要以新的账面价值(65万元)、新的使用年限(3年)、新的残值(5万元)以及原有的折旧方法(年数总和法)重新计算折旧。具体计算如下:
第3年计提折旧金额=(65-5)×3/(1+2+3)=30万元
第4年计提折旧金额=(65-5)×2/(1+2+3)=20万元
第5年计提折旧金额=(65-5)×1/(1+2+3)=10万元
问题三: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回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应编制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5万元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万元
总结:
本案例详细展示了如何对已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包括减值准备的计提、折旧额的重新计算以及会计分录的编制。这些步骤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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