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累计折旧的四种计提方法
累计折旧的四种计提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的一种)以及年数总和法。以下是这四种方法的详细介绍:
一、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平均年限法是最简单且常用的一种方法。它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分摊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每年的折旧额相等,适用于各年使用资产情况相同的固定资产。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的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使用量不均的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月折旧率。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资产使用初期计提的折旧额较大,后期逐渐减少,适用于需要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这种方法也考虑了资产的加速折旧,适用于需要更灵活反映资产实际使用损耗的情况。
以上四种方法各有特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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