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登记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以下是关于固定资产登记的问答详解:
1. 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如通用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 固定资产的登记标准是什么?
固定资产的登记标准主要包括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使用年限需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则需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对于大批同类物资,即使单位价值未达到标准,但耐用时间长且数量多,也应登记为固定资产。
3. 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
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因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而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遵循财政部发布的财务规则,如《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的单位价值标准为1000元(专用设备为1500元)。而企业则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制定财务制度时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
4. 固定资产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固定资产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相关的建账单或增减单,具体手续可能因单位或学校的规定而异。例如,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需提交固定资产建账单,而图书则需提交文献资源增减单。
5. 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可以登记入账吗?
对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即使未收到发票,如果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会计核算上仍应暂估入账,并按会计准则规定分期折旧。待发票取得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6. 固定资产的残值如何处理?
税法、会计准则及相关条例中并未强制要求企业为固定资产预留固定的残值比例。企业可以根据资产情况自行判断,并合理预计净残值率。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按照0-5%的残值率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登记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固定资产的定义、登记标准、单位价值标准的确定、登记手续、无发票资产的入账处理以及残值的处理等。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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