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大修理分录怎么做?
固定资产大修理的会计分录处理,主要分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和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两种情况,以下是详细的会计分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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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大修理费用:
1. 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当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如大修或改良)时,应停止对其计提折旧,并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2. 发生后续支出(大修费用):
对于动产:
借:在建工程——大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对于不动产,分录类似,只是涉及的不动产相关科目需特别注明。
3.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大修或改良完毕后,将“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按照大修后的账面价值、残值、使用年限重新计提折旧。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大修理费用:
对于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大修理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通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日常维修费用,这些费用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应费用化处理。
如果大修理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这些费用也可能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固定资产大修理的会计分录处理需根据修理费用的性质(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来决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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