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临时工工资一般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并根据实际服务的部门来确定计入的成本费用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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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管理部门的临时工工资应计入“管理费用-工资”;销售部门的临时工工资应计入“销售费用-工资”;生产车间的临时工工资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工资”;在建工程的临时工工资计入“在建工程-某工程”。这些是根据临时工实际服务的部门或项目来划分的。
在会计处理上,当支付临时工工资时,通常会先借记相关的成本费用类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然后,在实际支付工资时,再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具体取决于工资的支付方式。
如果临时工有工作量,可以结合实际安排,以“劳务费”科目入账,并将具体的劳务支出明细细分出来,以准确记录相关支出。如果临时工有其他福利补贴,可以将其记入“职工福利费”科目,并对应上传相关费用的明细清单,以说明费用的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收取的工资、有偿休假、劳务报酬等,因此记录临时工的工资也应归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记录时,还需要注意当期成本和未来期间的成本,以及法定社会保险期限等相关因素。
临时工工资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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