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其它货币资金进行核算的项目有哪些?
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的项目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和外埠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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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项目都是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时,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还可以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设置“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来说: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这是企业在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结算方式时,由银行签发给企业并按票面金额存入银行的款项。
信用卡存款:这是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这是企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存出投资款:这是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
外埠存款:这是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以上各项均属于“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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